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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转贴 2008-05-24 08:07:11]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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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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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 两年一返还,快速见收益

● 交费期间短,完成累积快

● 领取到终身,次数不封顶

● 身故有返还,一生有保障

● 保单能分红,收益喜上喜

● 保单可贷款,资金更灵活

产品简介

投保年龄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5周岁。

选择5年期交费,每年交费不得少于2万元;选择3年期交费,每年交费不得少于3万元。

本险无最高保额特别限制,可自由选择相应额度;55岁及以下,次标准体核保不做弱体加费。

本险可以附加富贵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一)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交清增额保险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交清增额保险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



 

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如果选择年金领取,领取金额按照我们当时提供的转换标准确定。

特别利益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

在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确定为严重疾病末期,经医院医师认定其所患疾病依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其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下者,可向我们申领“提前给付保险金”,但申领以1次为限。

“提前给付保险金”的金额以申请当时主险合同身故保险金的50%为限,且同一被保险人依各主险合同所申领的“提前给付保险金”总额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

我们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减少部分视为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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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简表:以购买10万元保额为例  

保 障 范 围  

保 险 利 益  

生存保险金  

保单生效日起,每满两周年返9000元现金(保额的9%),终身给付。 

累积生存金

每两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若不领取,按年息4.5%复利滚存

身故保险金

退还所交保险费。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

 保单红利

根据平安分红类保险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保险利益及分红测算表:各年龄详细数据敬请下载下边的标准化保险计划书

投保
年龄
女性

年交保费

保险利益

科目

保单年度末保险利益(假设中结算利率)

第20年

第30年

第40年

第50年

第60年

0周岁

45080元

10万保额

5年交费

生存总利益

417853元

605370元

858041元

1198232元

1655864元

身故总利益

445753元

630450元

879571元

1215492元

1668284元

15周岁

45970元

10万保额

5年交费

生存总利益

426693元

618601元

877123元

1224857元

1691867元

身故总利益

452963元

640551元

894013元

1236237元

1697877元

30周岁

47710元

10万保额

5年交费

生存总利益

442960元

642153元

909887元

1268845元

1749521元

身故总利益

466850元

659723元

920917元

1273975元

1750171元

45周岁

51570元

10万保额

5年交费

生存总利益

476648元

688997元

972638元

1351203元

1859733元

身故总利益

497408元

701257元

977858元

1351553元

1853903元

60周岁

62800元

10万保额

5年交费

生存总利益

567976元

812033元

1135389元

年龄超系统数据

身故总利益

586186元

819923元

1136809元

年龄超系统数据

温馨提示:

1、“生存总利益为:“现金价值”+“累积生存金”+“保单红利”。是指中途退保时的保险利益。

2、“身故总利益”为:“身故保险金”+“累积生存金”+“保单红利”。

3、“累积生存金”是指每满两年给付的生存金在不领取情况下3%年利率累积生息而成,目前平安实际给付的累积生存金年利率为4.5%

保单贷款
可申请相应产品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的贷款,每次贷款期限可达6个月,贷款利率由本公司确定。
自动垫交
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交纳保险费的,可以相应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合同继续 有效。垫交的保险费按保单贷款利率计息。
减额交清
若您决定不再交纳保险费,可以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身故 保险金调整成按减额交清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的较大值确定。无 需再交纳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祥细请亲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上海分公司:巨鹿路417号917  周毅宏 电询:13524577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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